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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早课讲"走出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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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时分,大约 7 点半的时候,我从睡梦中悠悠转醒过来。伸了个懒腰后,便拿起手机拨通了山西林草公司刘董事长的电话。要知道,如今这些国有企业可真是繁忙得很!白天一整天都被会议占据着,而平日里就算没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早晚两头也是堆满了各种任务等待完成。

不过好在早晨这段时间相对来说还算是比较轻松愉快的,可以稍微松口气啦~之所以选择这个点儿给他打电话,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在昨天,中交集团的陈俊先生曾致电于我,询问关于武汉与城乡公司所商谈的那种合作模式究竟该如何处理。毕竟距离双方初次接触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却迟迟未见任何回应或者相关方案出台。

我拨通了电话,语气坚定地说道:“我们走出这一步当然可以,但前提是我们前往的目的地务必要确定下来!如果没有事先确认好这些细节,事情可就难办了啊!”

接着,我继续强调道:“也就是说,我们所开拓和占据的领域下方必须要有专人负责跟进才行。即便最终未能成功达成目标,那也不能归咎于我们自身的原因,而是可能由于账目核算不清或是技术方案存在瑕疵等客观因素导致的结果。只有如此,其他人才能更容易找到合适的项目来推进工作嘛。”

接着,当话题转到即将前往广州时,我提到那里有一支来自中南林的专业团队。随后,我提议道:“如果将来我们打算在外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最好还是尽可能地在当地寻找合适的人才来组建团队。这样一来,总公司只需要派遣一名监理人员即可。毕竟这种事情对于他们来说还比较陌生,缺乏实际经验。”

紧接着,我以自己在上一次参与贵州省贵阳市某个项目为例继续说道:“那个项目同样对林业高级工程师有着需求,但由于涉及到外出工作,所以不能仅仅依据省内的规定和标准行事。相反,必须遵循国家层面以及其他省份所制定的相关规则才行。”听到这里,对方表示完全理解并认同我的观点。

刘总一脸严肃地说道:“上次与他们的上级董事长沟通后,已经明确表示会给予充分的授权来招募人员,并设立分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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